年婚姻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近日,看见不少微信网友转载一篇2015新婚姻法规定的条目和指责对女性的不公,例举的规定条款如下: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网友还奉劝女人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女方不要出钱给男方装修,等等,总之,就是对这些新规定的不满。本人是普通平民,不是法律的制定及参与者,为此,谈谈我们普通百姓中庸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看清楚,从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由于贫富悬殊的加大,婚姻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金钱观念的改变,人们选择婚姻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把金钱、存款、住房、汽车等物质条件放在了选择婚姻的重要标准位置,过度看重了物质条件;因此很多女人在选择婚姻的时候都不想自己去奋斗,都想走捷径,不管男人的人品如何?也不管是拆迁户还是暴发户,哪怕成天吃喝嫖赌,只要有车有房有存款,就会优先选择,反正离婚以后都会有部分财产可分,这样的法律和制度早已把人们带入了歧途,不改变过去那种法律和制度,离婚率会更高,离婚以后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就出现很多空白,家庭的教育和管理很多时候学校和社会是代替不了的,我国每天都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很多未成年人因无家庭的教育和监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我个人觉得这样的法律要纠正,如果2015新的婚姻法是这样在纠正过去的偏差和错误,我非常支持;
其次、越来越多的女人愿意给官员当情人、当二奶,给富商当二奶、当情人,甚至有的女人是半情人半妓女;当今社会,这么些二奶和情人她们的选择难道是真的为了情感嘛?答案是否定的,绝大多数都是为了钱财,为了能够得到物质上的给予,不少人积极拆散他人家庭,成为“正房”;假如新婚姻法真的是这样制定的,之前是谁的财产,离婚以后依然是谁的,这样没有了金钱上面的好处,就没有多少女人愿意去做这无谓的赌注与牺牲了;
还有,越来越多的人出生在改革开放以后,很多人都没有过过穷日子、苦日子,在金钱、物欲横流发展的今天,人们过度的拜金主义思想与观念,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诟病与弊端;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居住所必须的条件与基础,但不一定非得在城里面有自己的产权才是住房,农村的宅基地所修的小洋楼同样是住房,法律还应该配套收入分配方案等其他一系列的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引领和纠正过去观念与价值的偏差的作用。
来源嘉兴律师网页链接
法律应该使社会回归,回归到人们选择婚姻时以人品为重,以德为重,人们不能继续停留在“官本位、商本位、钱本位”的价值体系上面;夫妻***同创业发家致富,***同买房,***同拥有产权,少啃老;使婚姻家庭稳定,少离婚,减少对未成年的心理损害;在当前整顿官吏、改进作风,从党风、政风开始纠正与转变,民风也应该以法律约束的方式来改变;减少二奶、情人、更加减少妓女,使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稳定,这样才是我们中国美好的大家庭所期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