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老化的理论帮助老年人实现健康的老龄化

根据2000年11月底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的10.2%。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的话,那么早在2000年,我国已开始迈入老年型社会。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620万人相比较,47年中增长了2.36倍,年均递增2.6%。近十年老龄化速度加快,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而且80岁以上高龄人口也以平均年百万人的速度增长。

据联合国预测,1990-2020年世界老龄人口平均年增速度为2.5%,同期我国老龄人口的递增速度为3.3%;世界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5年的6.6%上升至2020年的9.3%,同期我国由6.1%上升至11.5%。中国老龄化进程无论从增长速度和比重都超过了世界老龄化进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全世界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中国老年人。

另据2002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8.2%,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7.0%高1.2个百分点。按地区分,老龄化程度以上海最高达13.4%,进入8%以上的地区是浙江11.2%,北京10.8%、天津10.7%,江苏9.9%,重庆9.2%,湖北8.8%,湖南、广西、四川均为8.6%,山东8.5%,安徽8.2%,辽宁8.1%,陕西8.0%,***14个省市总人口达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4%。西北地区和云贵藏等17个省区均在8%以下,呈现了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跨入了老龄化社会的状况。

截止2004年底,浙江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40.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96%;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6%;上海市早在5年前,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就已经达到了11.46%。

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1981-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

概言之,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国家相比,具有老龄化发展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

另外,一个普遍的规律是:发达国家社会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5000美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00美元,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解决老龄化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相比之下,2003年我国人均gdp仅为1000多美元,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世界中下水平时,老龄化程度却已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了"未富先老" 的特征。

从2020年开始,中国将步入老龄化严重阶段;2050年,中国将步入超高老龄化国家行列。

老年问题不容忽视

发达国家由于较早进入低生育率阶段,儿童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因此,严格来讲,老龄化最早是在发达国家先出现的。

我国社会步入老龄化前后不到20年,不可否认,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推动和加速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近20年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疾病控制、卫生条件及生活质量快速提升,那种普遍存在的"少生、少死、高寿"的现象也是重要因素。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首先,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的赡养负担加重。据一项研究测算,2000年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15.6个老年人,2050年则要负担48.5个老年人。研究认为,在未来50年中,前20年,我国存在一个低抚养比时期,这期间儿童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刚刚上升,总抚养比处在从下降到上升的低谷,呈v字形。

其次,社会保障问题突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说:"农村不像城镇那样,老年人享有各种社会保障,原先集体供养老人的制度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而瓦解,农村养老主要通过家庭赡养自行解决,而农村家庭养老受到他们子女本身经济实力和是否具有孝心两个方面的影响,老年人赡养纠纷和因赡养引起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农村老年人口普遍缺乏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因此出现老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最后看不起病的问题。这在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建立。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寿命的延长,因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显著增加,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因此急需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社会保障重在城镇,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基本框架虽已初步形成,但正经历着未来人口老龄化的考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使得大批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根据建设部对城市住房需求的预测,2020年将新增城市人口2.6亿,2050年将再增3.3亿。届时,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在城镇化进程中,结合小城镇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的养老保险办法急需研究出台。

第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身体健康状况下降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与此相关的心理、膳食和社会因素也不容忽视。研究表明,有大约1/3左右的老年人存在失落、孤独、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城市部分老年人体重超重,农村部分老年人营养不良。忽视个体在体力和智力上的差异,"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老年人才的丧失,使老年人过早处于被"养"起来的生活状态。

"活到老,学到老",目前我国老年教育和科学发展滞后。拿美国来说,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展老年学研究,40年代国际老年学学会成立,老年学很早就引起他们的重视。而我国目前老年学的研究和教育基本上是空白。作为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老年人口大国,我国没有一所正规的老年病医疗研究机构,人口老龄化需要的护理和照料专业人员严重不足。1998年我国医护人员比为1:1.1,远低于1952年的1:2.26,也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1:2,2000年我国护理人员与实际需求相比尚缺336万。全科/家庭医生奇缺,康复医学发展缓慢,衰老机理研究投入严重不足。

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增长较快,老年服务和养老方式面临挑战,目前全国约有2340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据调查显示,京、沪、津等大城市空巢家庭已达30%以上。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要求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而目前各类福利院的床位只有一百多万张,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要。存在养老机构总量满足不了需要和养老院利用率不高的矛盾。

社会影响不是儿戏

老年问题对经济的影响尤为突出。

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最终要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部分。积累基金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消费基金多,积累基金就少,反之,消费基金少,积累基金就多。积累基金多意味着国家和企业可以拿出更多的钱用于投资和扩大再生产,这对拉动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养老经费的不断增加,从而导致消费基金的增加,相应地就使得积累基金相对减少,这对扩大投资是不利的。加上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得退休金总额也在不断地上升,1978年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7.3亿元,到1997年增加为2068.3亿元,19年间增长了119倍。有人预测,到2030年,这一费用将达到73219.5亿元,2050年将达到182195.2亿元。这个庞大的数字会对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困扰。

另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下降,导致劳动力不足。劳动力是构成生产力的最基本的要素,劳动力数量的多寡及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虽然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但劳动力资源却十分丰富,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不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老化的问题将十分明显,目前一大批中青年劳动力在若干年后也将步入老年,由于劳动年龄人口老化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老年问题对社会稳定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养老金是直接从企业收入中支付的,如果企业的退休人员多,企业用于养老的负担就重,在职人员的收入就可能受影响,这样,就可能导致在职人员的不满,从而引发在职和退休的两代人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而实际上,退休人员所领取的养老金,是他们过去所创造的财富的一种补偿。但是,由于在实际操作上表现为直接从在职人员创造的价值中支付,所以容易引起在职人员的误解。

老年问题对家庭代际关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传统家庭,由于子女多,加之那时候老年人寿命较短,家庭供养老年人的时间相对也较短,子女供养老人的负担相对来说也比较轻。而现代,特别是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而导致的"4-2-1"家庭格局的出现,导致一对夫妇要面对供养双方的父母和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不仅仅限于经济上,还包括用于照料和护理老人的时间支出上。照料和护理老人需要时间,而对于劳动人口而言,时间就意味着收入的高低。久而久之,子女对尊老爱老的道德观念会产生排斥心理,厌弃老人、歧视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会增多,两代人之间的矛盾会不断加剧。而代际矛盾如果解决得不好,就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我们该如何面对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老龄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1994年12月,国家计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199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从新世纪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医疗保障得到改善,老年福利、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重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老龄组织健康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正在健全和加强。

但是,我国老龄事业总体上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设施、产品、服务短缺,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目前已步入老龄阶段的人群,都是在60年代以前参加工作的,他们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事业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财富。但他们长期以来在收入低、劳动报酬没有全部到位、生活质量差的情况下,过度透支,提早退休。一些效益差、濒临破产的企业,不能享受足额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障,相当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因此,无论从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一亿多老年人的社会生活困难问题必须加以关注,真正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在城镇,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合理增加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好准备。

在农村,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农民养老以家庭赡养为主,倡导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人继续完善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对老年人的集体福利制度;根据情况逐步建立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注意探索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老人救助体系,对特殊困难的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

在医疗保健上,要完善和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保障办法;逐步探索和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逐步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大部分解决在社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在老年人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创造条件,为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就医享受优先服务。

国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设施,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社区为基础、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注意以需求为导向发展护理型养老设施。

城市要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街道要有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养老院或托老所,充分利用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逐步形成养老设施网络;社区要发展老年照料服务,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和社区环境。

乡(镇)敬老院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服务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的老年人,逐步满足各类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同时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60-80%,经过考核,持证上岗;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在校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形成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

精神文化生活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要积极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新闻出版部门要重视办好老年报刊,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活动。

建立老年教育网络,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发展,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城镇,要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咨询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农村,鼓励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最后,应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订《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老年人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设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保证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监督。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履行职责,督促和协调各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对《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总而言之,面对社会老龄化,国家、政府、社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