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等于房产原值乘以(1减去百分之10或百分之30)乘以税率;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等于房产租金收入乘以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