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什么?

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扩展资料: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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