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女子当街持刀杀死丈夫,该案件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我觉得这个案件在法律当中应该是能够定性为蓄意杀人的,不然的话大家真的没有办法能够想象为什么正常人在出门的时候身上要带着一把刀。而且说实话,一个男人跟女人如果真正打起架来的话,男人肯定是占上风的,不管是在体力还是在各方面上面,女性都是斗不过的。虽然说这个女的身上有一把刀,但是男人也是可以跑的呀,怎么可能就这样随随便便被扎死了呢?

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之下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躲。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性质真的是非常的恶劣的,当街杀人,这可是很大的一个事情。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的丈夫,大家真的很难想象他们之间到底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就算之前有什么仇恨,也是能够解决的呀,为什么要直接动刀杀人呢?

而且很明显当时他们两个人是准备出门的,因为是准备一起坐出租车的,但是出租车还没有坐上,他们两个人就爆发了争执,随后他就把丈夫给杀了。坐车而已,能够有什么大事情呢?至于吵成这个样子吗?真的很难能够理解。而且他们还是直接要了对方的命,身上直接带刀子,应该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做的事情吧,还是因为他们之间本身就有什么矛盾呢?我们真的很难以想象,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现在的很多人在做事的时候都特别的容易冲动,真的要提醒大家,不管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随便冲动。冲动带来的后果可能是你承受不起的,当时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等你冷静下来之后,后悔也是没有任何的作用的,所以一定要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