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礼的个人履历
1975年10月至1978年7月在贵州大学历史系学习。
1978年8月至1979年2月任册亨县科教办工作。
1979年3月至1980年5月任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0年6月至1993年4月任册亨县司法局副局长兼法律顾问处主任,局长。其间任贵州省律师协会第一、二届理事,贵州省法学会会员,贵州省苗族协会会员。
1993年5月至1997年9月任册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办副主任、册亨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委。1997年10月至今任册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黔西南州法学会理事,黔西南州苗族协会副秘书长。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县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先后发表论文《试论刑事赔偿法的确立》、《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县的必由之路》等。工作期间先后荣获省、州表彰十次,其中荣获省级鼓励奖两次,省委省政府表彰一次。
1999年间所办的刑事案件,审结率100%,列为全省公开当庭宣判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