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吗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是不成立的。

收养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涉及到被收养人的身份、权益以及收养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其次,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包括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等。最后,收养关系的成立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收养登记手续,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是不被法律认可的。这意味着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不享有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被收养人的身份和权益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这种非法的收养关系也可能给双方带来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如亲子关系的认定、财产继承等问题。

因此,如果您有收养意愿,建议您遵守法律程序,按照法定要求办理收养手续。这不仅可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可以为被收养人提供一个稳定、合法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是不成立的。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符合社会公***利益。如果您有收养意愿,请务必遵守法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十五条规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