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哪里出具

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并不是人民法院开具的,也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开具的,而是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办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去哪开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律援助的贫困证明去哪开

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

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二、哪些情况属于生活贫困

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三、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1、需要代理的事项在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内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贫困证明法院会核查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