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是谁?

法律主观:

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委托社会上的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招标工作。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