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法律有哪些?如何对这种行为进行解读?
一.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标准:
1、身体虐待,即是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2、言语虐待,即是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
3、心理虐待;
4、性虐待,即是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
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标准,家庭暴力行为应是一种持续的、长期的行为,偶尔的打骂不构成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既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
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