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材料消耗量定额包括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材料 、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材料场外运输的损耗、场内不可避免的损耗 。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主要材料指经过施工后能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如:钢材、水泥、砂、石、砖、木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