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属于什么位置
1.未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属于什么位置的情况如下所示。
2.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第九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典型事故案例滨州市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煤气中毒事故
2015年11月29日17时40分许,位于滨州市邹平县的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凯公司)发生重大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90.7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排水器存在安全缺陷,未按规定设置水封检查管头,不能检查水封水位;煤气输送工艺存在安全缺陷,转炉煤气未经煤气柜系统稳压、缓冲和混匀成分,造成煤气管网压力频繁波动,导致煤气冷凝水通过落水管大量降落,有效水封水位持续下降,直至水封被煤气压力瞬间击穿,管道内煤气通过排水器溢流管口大量泄漏。
经现场勘查和询问取证发现,事故1#排水器,没有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要求设置水封检查管头,不能检查排水器的水封水位。而该排水器自投用以来,一直没有检查水封水位,没有进行人工补水,也没有进行检维修和清污。调查还发现,广富集团部署的每月炼钢车间专项安全检查没有落实到位,2015年11月份没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巡检没有相应的标准规定,未将排水器内水位变化列入巡检内容,未能发现1号排水器内水位下降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补水,致使水封最终被击穿。
王某某,中***党员,富凯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刘某某,富凯公司转炉车间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刘某某,富凯公司转炉车间专职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解析: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是2014年修订安法中新增加的一条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做出全面、合理的安排,并抓好督促落实;要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不得不记、漏记,更不得做虚假记录。记录要向从业人员通报,使从业人员及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