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论述商标法律制度的起源及目前的新发展。

答案:A.商标保护的出现:(1)在中西方历史上,早期的商标使用与保护是以政府的管制为基础的,商标主要是被视为一种政府管理市场、监督质量的工具。(2)在中国历史上,随着明、清生产和通商的发达,出现了一些商标案件。

B.商标法律制度在西方国家的起源与演变;(1)商标伴随着商品的出现而出现。商业革命为商标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历史条件。(2) 19世纪初期,法国开对商标提供成文法保护风气之先。其1803年的《关于工厂、制造厂和作坊的法律》中规定了将假冒商标视为私自伪造文件的行为予以处罚。(3)法国1857年制定的《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简称《注册商标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商标法。

C.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1)商标在我国的产生源远流长,但我国的商标立法却相当滞后。(2)我国最早的商标立法具有极为浓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色彩。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3)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才开始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一的商标法律制度。新中国对商标的法律保护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a.《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b.《商标管理条例》及其细则;c.现行《商标法》。

D.商标保护制度的新发展:(1)随着商标领域的国际公约的通过,对成员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国际公约包括《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商标法律条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发生在各国以及各地区的大规模的修改法律运动与这些条约不无关系。(2)近年来,世界经济贸易区域化、一体化进程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技术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世界性的假冒活动日益猖獗。各国及各地区原有的商标法已不适应客观世界的发展需要,各国纷纷修法以适应这种变化。如欧盟通过商标的一体化以确保对商标权的保护。1996年生效的《***同体商标条例》,确立了一种可覆盖整个***同体的单一的商标注册申请制度。这一制度与成员国内的商标注册制度并行不悖。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商标被称为“***同体商标”(C.T.M),***同体商标在所有成员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