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默期间法院上班吗

法律解析: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 立案 诉讼 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 管辖 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进行线下立案,无法直接到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进行立案诉讼,建议您查询案件所在管辖法院公布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管辖法院的诉讼服务电话就立案诉讼进行咨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救济。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和国、中华人民***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6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7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