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备案
法律主观:
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合理地运用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多快好省地完成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任务,为我国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为我国外交活动服务,为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进出口货物运输国际贸易合同签订后,只有通过运输,及时将进口货物运进来,将出口货物运出去,交到约定地点,商品的流通才能实现,贸易合同才能履行。“按时”就是根据贸易合同的装运期和交货期的条款的规定履行合同;“按质”就是按照贸易合同质量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按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货损货差,保证贸易合同中货物数量条款的履行。如果违反了上述合同条款,就构成了违约,有可能导致赔偿、罚款等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国际货物运输部门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国际货物运输任务,保证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二)节省运杂费用,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由于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运输的距离长,环节较多,各项运杂费用开支较大,故节省运杂费用的潜力比较大,途径也多。因此,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企业和部门,应该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节省运杂费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家积累更多的建设资金。(三)为国家节约外汇支出,增加外汇收入国际货物运输,既然是一种无形的国际贸易,它是国家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国际贸易合同在海上运输一般采用CIF和FOB等贸易术语成交,按照CIF条件,货价内包括运费、保险费,由卖方派船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按照FOB条件,货价内则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派船到装货港装运货物。为了国家的利益,出口货物多争取CIF件,进口货多争取FOB交,则可节省外汇支出,增加外汇收入。而国际货物运输企业为了国家利益,首先要依靠国内运输企业的运力和我国的方便旗船,再考虑我国的租船、中外合资船公司和侨资班轮的运力,再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的运力,使货主企业同运输企业有机地衔接,争取为国家节约外汇支出,创更多的外汇收入。(四)认真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国际货物运输是国家涉外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外交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具体体现和切实贯彻国家各项对外政策。
法律客观: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国际货物运输关系方式1.承运人(CARRIER)是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它们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2.货主(CARGOOWNER)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