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滴滴平台喝滴滴司机那样的合同叫什么

滴滴平台与滴滴司机的法律关系,不符合居间法律关系的特征。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居间合同是居间人为委托人介绍与他人签订合同,居间人收取费用。居间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签订,居间人收取的居间费用也不是由第三人直接支付给居间人,而是由委托人支付给居间人。例如,居间人为劳动者介绍工作,劳动者将中介费支付居间人,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而不是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给介绍人,介绍人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介绍费。如果是居间人收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资之后,扣除中介费,那么劳动者与居间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务派遣了,而不是中介关系了。在滴滴平台与滴滴司机的法律关系中,乘客下单是在滴滴车平台下单,不是在滴滴司机处下单,乘客是与滴滴平台形成下单的法律关系。乘客支付运费是支付给滴滴平台,不是直接支付给滴滴驾驶员,因此,乘客与滴滴平台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在滴滴车乘客运输过程中,滴滴车驾驶员只是被动地接受平台安排,滴滴驾驶员与乘客之间未形成直接的合同关系。在居间法律关系中,居间人对委托人及第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委托人或者第三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