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退费条件

法律分析:只有天津市和贵州福泉市出台了2021年核酸检测退费最新政策,因此非天津市地区和福泉市的人员若想知道当地是否可退费可去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 对于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天津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退费工作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有关规定 要求“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本通知自2021年1月26日执行”。1月27日,我市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收费标准为80元/人次(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50元,核酸检测试剂30元,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现将退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退费范围

2021年1月26日-27日期间在我市各医疗机构缴纳核酸检测费为130元/人次的人员。

(2)退费时间

公告之日起—2021年2月28日。

(3)退费凭证

核酸检测对象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票据;如为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