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方可以任意解除委托合同吗

律师不得随意解除委托合同,可以向司法局或者直接向省司法厅投诉。

《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