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法律的绝对保留款项

绝对保留款项是指某些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做出规定,包括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法律保留是指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法规不能自行做出规定。

法律分析

法律保留又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法律保留适用于干预行政、给付行政、计划行政等所有领域,尤其是在内部的特别权力关系领域也应当适用法律保留的原则。法律保留包括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绝对保留是指该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相对保留是指该事项的设定权属于法律,但是行政机关可以在授权的情况下对该事项的某些内容作出适当的规定。相对保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例如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等。法律保留是指凡是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在行政规范中予以规定。其目的在于禁止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对公民的个人自由、财产权等涉及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事项予以干涉和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