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一、拘留的条件: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二、刑事拘留的具体流程为: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效的《拘留证》,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
2、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