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介绍费是否合法
即使是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建设方所发布的招标信息因受发布时间、地点、方式的制约而并非众所周知,施工企业受制于其自身接触信息的局限性,所掌握的工程信息是有限的,因此通过有偿服务获取工程信息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当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应属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 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