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不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如果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此外,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也有权要求双倍工资。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入职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不仅对用人单位有法律风险,也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 劳动合同的签订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规定:试用期也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并且试用期的时长有法律规定的上限;

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形,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不仅对用人单位有法律风险,也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