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撞死人法院怎么判

牛撞死人,由牛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不能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除非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吴某对事故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然,被告无法推脱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牛叫是自然行为,牛主人对此并无过错,因此牛主人不应当承担责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律并未规定牛不能在禁止鸣笛的区域叫,所以如果牛是正常嘶叫,则牛主人没有过错,无需对此承担责任。若牛是被牛主人故意抽打才发出惨叫,而惨叫惊倒了老人造成老人死亡,那牛主人对此应当承当一定的责任。当然如果是老人故意挑衅牛,让牛惊慌大叫而惊倒了老人至其死亡,那牛主人对该侵权行为的发生便没有责任。无过错原则。饲养动物侵权责任中只有动物园中的动物造成他人收到侵害的,才适用无过错原则。很显然,大街上的牛并非动物园的动物,所以不适用此原则。饲养动物获益的同时伴随的是责任,人尚且需要有法纪管束,而动物毕竟不是人,放任不管,可能会带来赔偿责任;人们对于动物也不要放弃必要的防范意识,哪怕再温顺的动物也会兽性爆发,带来的将是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