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绪清的被控六项犯罪事实

就是这么一个战斗英雄、敬业的副局长,在担任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7年后,被检查机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胡绪清在担任重庆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履行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职责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9.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财产44万元,并列出了六项具体犯罪事实:

1,2002年10月,重庆渝碚地质工程施工公司承接了重庆市万州区安乐寺滑坡治理工程,该公司负责人陈廷文为了感谢胡绪清在承接工程上的支持,于2003年3、4月的一天,在胡绪清的办公室,送给胡绪清人民币3万元。

2,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胡绪清到巫山县检查地址灾害防治工作,重庆渝碚地质工程施工公司副经理刘大刚为了感谢胡绪清在承接工程上的支持,在胡绪清住宿的鸿都宾馆房间内,送给胡绪清人民币0.5万元。

3,2001年3月,重庆市地质勘探开发总公司南江水文地质工程队承接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热矿水详查项目的探矿权。该队队长白建华为了感谢胡绪清在承接工程上的支持,于2003年底的一天,在胡绪清的办公室,送给胡绪清人民币1万元。

4,2002年10月,中国水电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勘查院承接了奉节县丝绸厂滑坡治理和奉节县老县城库岸坍塌治理工程。该院副院长张继平为了感谢胡绪清在承接工程上的支持,于2003年7月的一天,在重庆外贸宾馆张继平住宿的房间内,送给胡绪清人民币2万元。

5,个体施工老板金宓为了承接武隆县柏杨坪滑坡治理工程,于2002年底或2003年初的一天,在重庆市区两路口皇冠扶梯附近的一家茶楼内,向被告人胡绪清提出帮忙,并送给胡绪清人民币2万元。此后,金宓于2003年3月在胡绪清的支持下,顺利地承接了该工程。

6,2002年10月,重庆市万州区欣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熊道国承接了重庆市万州区和平广场滑坡与坍塌治理工程,该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漏算了工程量。工程完工后,熊道国要求重庆国土房管局确认工程漏项,胡绪清审查后,同意确认工程漏项。熊道国为了感谢胡绪清在确认工程漏项上的支持,于2003年9月的一天,在涪陵宏声度假村胡绪清住宿的房间内,送给胡绪清人民币1万元。

至此,胡绪清***收受贿赂人民币***计9.5万元。

案发后,公诉机关在对胡绪清的家进行搜查时,***查出168万元的存款及现金,其中有44万被认为是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

昨天的庭审中,胡绪清的亲人及下属参与了旁听。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胡绪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李超万认为,胡绪清收受感谢费的确是事实,但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数额。2003年初,个体施工老板金宓送给胡绪清2万元,感谢胡的关照,但后来胡绪清在2004年3月,因感到金宓个人社会关系复杂,切不具备施工资质,就将2万元退给了金宓。2003年4月和9月,胡绪清分别收受陈廷文、熊道国感谢费***4万元,在胡绪清经过反复思想斗争后,主动交给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纪检处。胡绪清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9.5万元中已向单位纪检处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