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控制选举权标准。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采用的标准为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国籍标准。具体如下:
1、住所标准。即以自然人在本国境内是否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是否为本国居民;
2、居所标准。即以自然人在本国境内是否拥有居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是否为本国居民;
3、居住时间标准。即以一个人在征税国境内居留是否超过一定的期限,作为划分其为居民或非居民的标准,并不考虑个人在该国境内是否拥有财产或房屋等因素;
4、国籍标准。即以自然人的国籍确定其纳税身份。国籍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的固定的法律联系。
身份材料一般指当事人(自然人)的姓名、出身年月、住址、身份证号之类的,一般法院要求你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户籍档案;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等,一般就是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档案信息。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