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雇员意外伤害风险?雇主责任险可化解
目前,国家和上海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要求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法定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不过,法定保险主要是从保障雇员基本利益的角度出发,贯彻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 如果雇员因工作受伤,保险基金将会对职工或雇工遭受的各种伤害或损失进行部分补偿或补贴。但是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伤保险中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职工或雇工也可以根据遭受伤害或损失的程度,向用人单位进一步索赔。 要想真正化解雇主的赔偿风险,可以考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在保险期间,如果雇员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旦雇员出险,保险公司将对雇主进行理赔。 一般说来,雇主责任险的赔付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和医疗费。这四项赔付限额都是由雇主和保险公司自行约定,根据约定的赔付限额,按照一定保险费率缴纳保费。目前死亡赔偿最高限额通常在50万元左右。 雇主责任险还可根据雇员工作内容的不同,增加很多附加险。比如就餐时间扩展保障条款、境内公出及上下班途中附加险等等。 对于雇员固定的企业,可以选择记名投保的方式;而对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工变化多的企业,也可选择不记名投保的方式,一般称为全员统括投保,即投保的总人数确定,而具体人员不用一一对号入座。 最重要的是,在投保雇主责任险过程中,要把企业需求和诸多具体细节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他们进行全面的沟通,并将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在条款中充分体现。 另外需要补充指出的是,团体人身保险和前面提到的法定保险有些相似,直接受益人是雇员或其亲属,并非雇主。但无论哪种性质的企业,人才都是最宝贵的资源。 团体人身保险是构成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一环,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雇主在有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做好员工的各种保险保障非常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