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法律
申请山东大学自考法律本科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本科段平均成绩70(含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考试期间无作弊和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
(三)学位主干课程(含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单科成绩在70(含70)分以上(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75(含75)分以上,且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五)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以上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认定的成绩为准,成绩如有涂改,需自行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开具成绩证明,论文和免考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扩展资料:
学位外语要求
(一)取得全国公***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通知单或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供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具的成绩证明书;
(三)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四)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要求达到《大学日语课程教学要求》的四级水平)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获取成绩时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具的成绩证明书;
(五)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非英语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英语专业学位须参加第二外语(日语)考试),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及学位网证书查询截图。
(六)参加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山东大学学士学位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