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占用邻居的车位多年,为何要回还被拒绝?

因为当地的法律规定一旦公民对某种物品实行了无异议的使用并且期限超过十年的话,就自动拥有了该物的所有权。看到这一消息的我简直就是一脸懵逼,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奇奇怪怪不可思议的法律,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事情的始末到底是怎么样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事件原由

这是发生在加拿大的真实案例,一位妇女占用了邻居的车位长达17年,但在这17年的时间里,这位邻居并没有对此提出什么异议,按理这名妇女也不会被人告上法庭,毕竟车位的正主也不关注这事儿。然而,这位邻居突然有一天将自己房子给卖了,买主在了解到车位一直是处于被占用的状态后就提出,自己想要有一个车位。

这下子,原本不在乎车位的邻居不得不要求女子将车位还回来,但她都用了这么久已经成了习惯了,怎么可能再还回来,于是邻居一怒之下将女子告上法庭,心想着这车位的所有权是自己的,法院肯定会判自己赢啊。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邻居的官司居然败诉了,车位被法院分给了女子。

奇葩法律

邻居本人也觉得不可思议,毕竟自己才是车位的所有权者,话虽如此,但加拿大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点,那就是一个人如果在使用某个物品超过十年的时间内(指的是使用者不对该物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都没有人对他(她)的行为提出异议或者是产生纠纷的话,那么该物的所有权就会自动进行转移。我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人权合一吧。

这要是发生在我们国家,铁定了是这名占用人家车位的女子理亏嘛,但在加拿大,有着法律撑腰,这名女子就合法的拿到了车位的所有权。在此之前,女子拥有的只是实际所有权,这下子官司一打,这个所有权转移可都过了明路了。你说说,这事儿干的,奇葩不奇葩么?

这事儿在我们这儿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们这儿人多地少,停车位尤其紧张,因此每个停车位都很昂贵,但没有停车位简直不能想象,因为你需要开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停车的地方,然后还要再走路回来,这个情景想想就让人难以接受了。因此在我国,根本不会出现车位被人占用,还是占用这么多年的情况。

加拿大也是因为地广人稀,停车位一点儿不紧张,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绰绰有余,因此这位邻居才不会注意到自个的车位被人占了。要我说,这位邻居也是心大,才会被人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是要引以为戒,多注意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才好方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