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涉及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问题,分条陈述如下:

一、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1、《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连关系。”利用关联关系进行交易,即关联交易。

对关联关系作具体区分,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公司关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二个子公司之间。

二、自然人关联,两个公司受二个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而该二个自然人关系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

三、其他潜在的关联,如签署协议作出安排的利益关系,或者特殊关系。公司之间有关联关系而进行业务交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也因有关联关系,双方交易有相当的透明度、信任度,可降低交易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九条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控制方名称。

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三)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第十一条 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

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二条 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3、《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八条 监管部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

(三)未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书写关联关系法律意见书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收集整理材料,进行事实认定

a收集尽可能详细的材料,方法包括尽职调查、审查文件、跟有关人员沟通。

b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有交接手续。

c梳理材料之间的关系,把握重点,对于关键事实要交代清楚。

2、根据事实材料,进行风险预测

a 法律风险预测是一个假设过程,必须在所了解的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预测,提出各种假设,不能脱离事实进行假设。

b由于法律意见书所针对的往往是动态发展的事件,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当新情况出现时,要及时反馈以便作出正确应对。

3、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a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论证,既要考虑委托人的感受,又不能无原则迎合委托人的心理。

b做好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明确法律的适用。

c对于事实不清的内容进行法律论证,不宜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应当区别对待,进行假设。

d要注意避免法律论证中常见的失误。如用语过于武断、重点不突出,结论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