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礼让行人标准

小车礼让行人标准:

1、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

2、在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礼让;

3、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避让。机动车由于行驶速度快,一旦与行人相撞,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是以人为本的,礼让行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并记3分;

2、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处以罚款并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并记3分。

以下情况算不礼让行人:

1、路口右转时,遇到直行的行人,车辆不等行人通过,算不礼让行人;

2、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岛之间的斑马线,车辆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不等行人通过,算不礼让行人;

3、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提前观察,对行人进行预判,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

不礼让行人的界定标准: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综上所述,小车礼让行人标准为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在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礼让;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避让。机动车由于行驶速度快,一旦与行人相撞,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是以人为本的,礼让行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