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有“加重”处罚的条款吗?

没有“加重”的说法,刑法69条规定的是对数罪并罚规定,采用的是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是指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再加重一定程度的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或者是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 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最高刑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限制加重原则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刑法第69条的规定显然采用了这一原则.

所以在法律用语中只有“减轻”“从轻”“从重”,《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的规定.但没有法律存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加重处罚”,使用的都是“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