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转账记录加微信聊天,还有没有正面回答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

可以,但还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微信转账记录能够证明转账事实,但是,不能证明转账的原因即法律属性。从微信的功能来看,它只是支付工具。仅仅证明“交付借款”事实还不能赢得这场官司。要赢得这场官司,还要是双方系借贷关系。应当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没有欠条当事人处理方法:

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不要抹不开面子,与对方开诚布公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

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