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产价格怎么定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的确定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

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

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

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

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

房产拍卖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