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可以不出庭吗

法律分析:在诉讼活动中,被告人一般是必须出庭的,根据相关的规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而被告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出庭,依法参与庭审,进行答辩维护自身权利。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被告人都是应该出庭应诉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才可以经过申请,从而不亲自出庭,而让辩护人进行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