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一、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有:
1.从内容上分析: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位,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项,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二、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
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