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应该怎样评价?从法律和廉洁方面

每当人们在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往往会想到历史上的包公包青天,包公以三口铡刀压邪断案的故事历代传颂,包公三口铡刀压邪断案的故事透视出一种社会现象,越是“政治清明”的朝代,歌颂清官的文艺作品就越少,而当社会政治腐败、贪官污吏横行与世的时候,文艺作品中的“清官”就格外受到人们的青睐。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在贪官污吏横行的时候,劳动人民辛苦获得财富被他们鲸吞了去,众生百姓苦不堪言。很多民众在愤怒而又无可奈何的时候,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一些“清官”的身上,希望“清官”们及时出来惩治贪官、扬善除恶、除暴安良。

在中国广泛传颂的“清官”中,最有名的要首推包公包晴天。在传统戏剧《铡美案》、《包公赔情》之类的作品中,包公都被塑造成刚直不阿、不徇私情的清官形象。说到包公,不能不提到那脍炙人口、为包公赢得“青天”美名的三口铡刀。

包公的三口铡刀各有分工:狗头铡,专铡犯了死罪的普通百姓;虎头铡,则是为十恶不赦的贪官污吏预备的;龙头铡,据说只有“凤子龙孙”才有资格享用。但要真正实行起来则是不可能的。人们对“清官”包公的憧憬,也是对集权社会里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那些渴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点期盼,是普通百姓要求“司法公正”的美好愿望而已。

这些美好愿望不要说在包公年代,就是在当今社会要做到真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公正”,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闲来你不妨到媒体上查阅,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在权力左右或干扰执法的社会风气中,有些百姓真是呼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公正”而不应。有的“富人”或有权势的人及有“靠山”的人,或开着车横冲直撞、或惹出事端依仗权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讲什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有的因其乱停车,与发生发生争执,野性大发残害无辜。有的在民群情激愤,各种媒体纷纷报道,要求严惩凶手的呼声中仍然逍遥法外。

从近几年爆露出的诸多案件中可见端迷,很多实例中,有前任大领导和小领导,也有在职的大领导和小领导家的“公子哥”内亲等等,例如最近宣判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涉黑案等,距“凤子龙孙”级别待遇远着呢,法纪办理都这么难。因此说,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务之急,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长期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决不能让那口“龙头”铡刀永远都成为装点的摆设,坚持反腐倡廉,提倡社会公平正义永远都是社会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