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输了能一直上诉吗

官司输了不能一直上诉。打官司输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起诉的,根据人民法院的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是不可以重新再起诉的。但是在原审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现了新证据是可以再另行起诉的,原审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再审,但是对于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的是不可以上诉或者重复起诉的。

法律分析

打官司本身是为了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或者是麻烦,但是打官司的结果如果没有办法令自己满意的话,自己的不满肯定会因此而不断增加的。当事人败诉后是不可以一直上诉的,国家所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上诉一般去情况下只能有一次,并且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去进行。在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本人收到时起开始计算,十五天内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主办的法官递交相应的上诉状,关于民事案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二次审理就是终结此案的审理了。除非该案件进入到重审、再审的步骤才可以再有所谓的上诉,这个就会涉及到法律实务的相关问题了。所以在不去计算重审、再审的可能情况下,上诉其实只能是有一次机会并且必须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去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