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案例分析

本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0X17%(销项税额)

1.7(购进零件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机器设备2台,价值分为1.5,,1.8万(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仓库着火,,损失零部件5万元 (第2条中购进的零件,将损失的5万元那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即(1.7*5/10)也可以是(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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