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属于什么法
世界人权宣言属于国际人权法。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为了推动全球人权事业而制定的一份重要文件,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石之一。该宣言由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通过,是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人权问题的全球性文件。它确立了现代人权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了人人有资格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有权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有权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它还规定了人人有权享受其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有权享有公正的司法保障。
此外,《世界人权宣言》还规定了儿童、妇女、少数族裔等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
世界人权宣言的特点:
1、普遍性:《世界人权宣言》主张所有人都应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无论其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或政治信仰。这是第一次在国际法文件中明确表达的普世价值观。
2、权利与义务并重:《世界人权宣言》不仅强调个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指出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社会秩序,并尊重他人的权利。这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
3、法律约束力:虽然《世界人权宣言》本身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它的内容已被纳入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之中,成为对各国政府行为具有约束力的标准。
4、历史性和进步性:《世界人权宣言》它反映了人类对于灾难和极权统治的深刻反思,以及对于建立更加公正、和平世界的强烈愿望。同时,《世界人权宣言》也在不断发展中,为后来的人权条约和公约提供了框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