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怎样审判读书笔记
上帝怎样审判读书笔记
龙宗智老师的这部关于诉讼法(准确来说是刑事诉讼法)的随笔集的题目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虽然名为“上帝怎样审判”,但在我看来,龙老师不过是从思想、制度、程序等各个层面论述有关刑事诉讼审判有关的问题,其目的无外乎:如何在现实中实现审判公正。
龙老师的核心理念,或者说其思想的精华所在即他的“相对合理主义”。他一直戏称多年来自己是一个在实践与理论之间来回跳跃的人,就当前的司法改革的一些问题,我认为相对合理主义还是值得认同的。所谓相对合理主义,即有条件的合理主义,其中的条件是指必须遵从一些获得***识的具有公理性和普世性的规则,而合理则是相对于适合本土来说。因为毕竟“历史只为那些能够运行的车辆颁发通行证”。这一理论相对于“拿来主义”和“本土资源论”来说是比较中庸的,甚至某些地方就是一些妥协,以致于遭人诟病,但这就是现实,你不能因为一个理论表达了一种规律而责备它造成了一种沮丧。
从书中列举的很多实例来看,我国的诉讼审判制度还是有很大缺陷的。比如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即刑事沉默权的问题,中国没有一个警察在逮捕罪犯的时候会对他说:你现在有权保持沉默并要求请一名辩护律师。也不会有任何一名罪犯在被抓捕时会理直气壮的说出:请我的辩护律师来。还有司法审判的独立性问题,发生在明治时期的“大津事件”,司法官员面对来自内阁的压力来维护司法独立,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事情在我国也不一定能发生。但我们也不必妄自菲薄,毕竟对于法治社会来说,中国是后来者。况且,先进的并不代表完美无缺,近几年来,西方欧美法系国家已经为自己的“沉默权”付出了代价,开始采取各种方式对这一权利进行限制。当前,我国的审判制度也逐渐由法官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不过,这一转变要走的路还很长。
实现公正审判,有很多的关系和问题需要解决。从宏观来说,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整个的诉讼文化都对审判的公正有着重要影响;而从微观来说,参与到诉讼中的每一个单独的个体:警、检、司三者的关系,检察官的独立性,法官的个人素质,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律师地位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近年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兴起让诉讼审判在“阳光司法”与“公民舆论暴力”、“司法独立”等问题间进退维谷。实现公正审判,不仅是结果的公正,更重要的是审判程序的公正,而这其中的程序公正也正是最难实现的。
没有了公正的审判,即使是耶稣也会被钉在十字架上。约翰·亚当曾言:没有任何人是与世隔绝自行存在的孤岛,每个人都是大洲陆地的一部分,如果海水冲走了一块土石,欧罗巴就少了一角,正如流失的一片岩甲,也正如失去你自己或者你朋友的家。每个消逝的生命都是自我的损伤,因为我是与之相通的一部分。因此,莫问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公正的审判,需要每个公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