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的特点是多选题

行政监督的特点是:A、行政监督主体的层次性;B、法律地位的独立性;C、行政监督内容的双向性;D、监督主体的多样性;E、监督对象的双重性。

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行政监督有两种用法:一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也叫行政检查。另一种是指行政组织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指的是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由于第一种行政监督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用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即可涵盖,因此一般行政法上的行政监督主要是指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行政监督概念的著作以及法律规范是极少的。

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是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行政监督的特征:

1、党、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是行政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

2、被监督的对象,称为行政相对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4、其目的是,监察和督导国家公***政策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