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房合同续租怎么写
在原租房合同上续签的书写是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签订一份,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话,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续租房屋的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2、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3、虽然是续签合同建议及时赴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彼此的利益。
4、要是出租人以自动续租为由不退还押金等费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退换相关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偿。
5、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