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他人的权利对店铺有影响吗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每次扣两分: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
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范围街界定:
1、盗用官网图片或文字描述;
2、美术、文字作品侵权,司法裁定投诉著作侵权;
3、情节严重的是指: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商标不正当竞争、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等情形,且同一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多次的。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主要包含三个意思:
1、盗用官网图片或文字描述;
2、美术、文字作品侵权
3、司法裁定投诉著作侵权对于不当使用商标权的情况,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或者进行平台投诉。
如果没有平台进行管理的,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对于网络经营的店铺,不当使用商标权权利人须提供自有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提供被举报人店铺名或商品名及相关链接,之后向平台申诉通道进行举报,一般将在收到举报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以邮件及站内信的形式给予回复。卖家发布商品中存在不当使用他人商标行为的,相关商品作下架处理。自收到举报的2个工作日内可进行申诉,如无申诉应及时修改相关商品,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举报视为一次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