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俗的分类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有的遗物。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来宾进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笈礼后结发加笈。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家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牢而食,合卺而酳”。(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合=卺,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做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招魂原是民间的一种习俗,世界各地均有盛行,我国亦不例外。《周易》中有归魂卦,《楚辞》录有《招魂》篇,可知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魂是可以归的。
魂虽可归却不能自归,所以需要招,《楚辞·招魂》有工祝招君、乃下招曰等语,可知《招魂》、《大招》等篇本即楚地流传用以招魂的巫辞,再经屈原、宋玉等人润色而成文的。长沙马王堆墓出土的帛画,帷幕上挂着谷璧玉璜,正是《招魂》篇中挂曲琼些……结琦璜些的绘画记载,对我们了解当时招魂的实际方法帮助不小。据饶宗颐先生考察,今天在苏门答腊的Baffaks山区生活的土人招魂的词句,居然全与《楚辞》中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意思完全相同,亦可见此风俗流行之广。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饭含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琀,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作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绋是拉柩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露》、《蒿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挽歌起源甚早,据说最初时是挽柩者所唱之歌,但很早就被移至别处而作他用。《左传·哀公十一年》: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陈子行命其徒含玉。含玉是葬礼,表示必死之决心,那么,《虞殡》当然也就是送葬歌曲(杜预语)了。
至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四·孝顺皇帝上》:大将军商大会宾客,燕于雒水;酒阑,继以《薤露》之歌。 挽歌更成了娱宾的节目。而文人亦学作挽歌,上文中提及的陶潜《挽歌诗》三首,早已成为千古之名篇。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到,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果,统治阶级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
上古贵族统治阶级的墓里大多有椁(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在棺木外加以外棺(椁)以保护棺木的习俗一直保存了下来,并被佛教徒们移植到了保护释迦牟尼的灵骨一事上,陕西扶风法门寺地宫出土佛祖释迦牟尼灵骨时,金、银、八宝之棺椁,内外竟多达八层之多,足见当时佛教徒对此事之重视。
至于孔鲤无椁一案,《论语》原文如下:颜渊死,颜路(颜渊的父亲)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孔子的儿子)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相关的记载还有: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子)曰:有恸乎?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即颜渊)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这些围绕颜渊之死的记载***成一聚,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孔子处理问题的尺度——礼。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礼当贫富有宜,颜渊贫而门人欲厚葬之,故子曰不可。
二、同是拒绝厚葬的请求,面对丧子之颜路时态度要和缓,面对门人二三子,态度要严峻。
三、在丧礼中,椁并不重要,当视其财力之大小而为之,反对不顾一切的厚葬。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