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都有提到的,具体条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扩展资料: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人员和职责分配:
一、人员安排
1、组长(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督促各车间、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程。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审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和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大检査、督査,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职业危害行为。
(五)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并作出部署;负责协调处理解决重点、难点隐患或问题。
(六)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声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