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有哪些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等。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帮助,诚恳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机会的,甚至在没有严重后果,如重伤、伤残等情况出现时,甚至有机会获得无罪或不受刑事处罚的结果,倘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法院就必须从轻处罚,而“可以”则是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酌情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也可以不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