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果敢边民可以随便进出中国吗?
不可以。
进入中国的缅甸果敢边民是“难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主持通过了 1951《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世界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出现的难民都可以依据议定书的规定获得难民地位而受到保护,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于因逃避战争,包括逃避国内武装冲突而跨越国边境的人同样可以被界定为难民。
缅甸果敢地区发生的武装冲突可以使逃到中国境内的边民成为“初步印象的难民”。而即便是初步印象的难民,也为他们的避难国——中国带来了相应的法律义务。 一遵守不推回原则的义务 “不推回原则”是国际难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国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这项原则在有关难民问题的历史文件中被反复强调,并在联合国 1951 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中得到重申,被认为已成为一项习惯国际法,对所有的国家,无论其是否加入了相关的国际条约,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中国政府遵循不推回原则,准许其入境。 二给予临时保护的义务 对于大量涌入的寻求避难群体,避难国不仅有义务不将其拒绝在国门之外,而且有义务提供临时的保护。这种保护主要是指对寻求避难的群体进行临时收容,提供临时安置的场所。临时保护的提出是为了应对大规模难民紧急涌入的问题,它是保护难民的过渡形式,最终将被持久解决办法所取代。虽然现有的法律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临时保护的义务,但是提供临时保护是适用不推回原则的当然后果,可以被看作是国家履行不推回义务的“附随”义务。 针对缅甸边民的大量涌入,中国政府在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划定区域,设置七个安置点为边民提供生活帮助。在安置点中边民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帐篷和已经竣工的毛坯房里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