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进行审查
法律援助审理的期限是7天
如果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可以延长审理的期限。对申请事项在本省审理或者处理,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者提供虚假证据、证件、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应当载明不予法律援助的理由及申请人提出异议的权利。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这就是,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了法律援助审理的期限是7天,如果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可以延长审理的期限。申请人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审查期限的哦。
法律依据: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当发出补充材料通知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第十四条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查证的,应当向有关机关、单位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