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

在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采取措施,并及时告知被限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适当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例如,为了保护国家安全、捍卫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需要,可以采取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措施;而在涉及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但是,在采取这些特别措施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采取措施,并及时告知被限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适当协助。例如,应当告知被限制人可以申请辩护人、家属会见等权利,并且应当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此外,如果在采取特别措施时发现有冤假错案等情况,应当及时纠正错误,恢复被限制人的权利和自由。

在采取特别措施时有哪些应当遵守的程序?在采取特别措施时应当遵守一系列法定程序和条件,例如应当有具有执法权的机关采取措施,并应当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应当严格限制措施的时间和范围等。此外,在采取措施时还应当及时告知被限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适当协助。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特别措施,还需要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在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有关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应当及时告知被限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给予适当协助。如果发现错误等情况,应当及时纠正错误,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