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事故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开车门被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每种情况的责任划分是不同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分析。

第一种:后车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这种情况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正常行驶是指没有超速,并且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二种:后车有违法行为,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第三种: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并且前车没有违法行为,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后车负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